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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遴选复试考生基本原则

  1、满足国家分数线;且满足我院分数线;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进入复试;

  3、调剂考生须满足:建筑学、建筑学(专业学位)、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专业学位)的考生本科院校须通过专业教育评估且学科评估排名靠前者优先;风景园林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的考生其学校学科评估排名靠前者优先;调剂名额满额截止;

  4、只接受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调剂申请;

  5、在相同条件下从高分向低分排序确定进入复试人选;

  6、建筑遗产保护复试比例为1:1.2;建筑学、建筑学(专业学位)复试比例为1:1.3;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专业学位)、风景园林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复试比例为1:1.5。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17年3月27日 13:30—15:30

  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厅

  2、考生须携带以下资料:

  (1)复试费(100元/人)。

  (2)身份证原件(供查验使用)和复印件1份。

  (3)考生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原件(供查验使用)及复印件1份。

  (4)大学成绩单(盖教务处红章)。

  (5)体检表,贴好考生半身免冠白色背景1寸证件近照1张。(从本校研究生院首页招生专栏自行下载或本通知附件下载)

  (6)考生填写完整的《政治审查表》(从本校研究生院首页招生专栏自行下载,填写后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三、复试安排

  (一)学科专业:建筑学、建筑学专业硕士、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专业硕士、风景园林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

  日期

  时间

  科目

  地点

  备注

2017年3月28日

9:00—15:00

  快题设计

  资格审查时公布

考生自备考试用具,8:45可进考场,6小时连续考试

2017年3月28日

15:30—17:00

  专业外语

  资格审查时公布

  

2017年3月29日

8:30—12:00

  专业面试(含英语口语)

  资格审查时公布

详见当日分组安排

  (二)学科专业:建筑遗产保护

  日期

  时间

  科目

  地点

  备注

2017年3月28日

9:00—12:00

  理论综合

  资格审查时公布

考生自备考试用具,8:45可进考场

2017年3月28日

15:30—17:00

  专业外语

  资格审查时公布

  

2017年3月29日

8:30—12:00

  专业面试(含英语口语)

  资格审查时公布

详见当日分组安排

  注意事项:

  1、面试时间根据进度,可能有适当调整,如有变化会及时通知。

  2、专业英语:考试形式为中译英、英译中两个部分,考生根据需要可自备书式英汉词典,但不得携带电子词典进入考场。

  3、建筑学(含专业硕士)、城乡规划学(含专业硕士)、风景园林学快题设计考试须知见附件1;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快题设计考试须知见附件2。

  4、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经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场。

  四、体检安排

  体检时间为2017年3月30、31日,8:00-10:00

  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五、成绩评定

  1、学院各专业评阅小组依据成绩评定标准评定成绩。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评定基础上确定拟录取合格条件。

  2、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总评成绩="初试折合成绩*0.4+复试折合成绩*0.6。

  3、调剂考生:总评成绩="复试折合成绩。

  4、计分比例:建筑学、建筑学专业学位、城乡规划学、城市规划专业学位、风景园林学、设计学、工业设计工程:快题设计占50%,专业英语占20%,专业面试占30%;建筑遗产保护:理论综合占50%,专业英语占20%,专业面试占30% ;复试具有否决权,即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名单公布

  按照学术委员会确定的成绩评定原则,由高分至低分,并综合考虑专业背景、在校表现、获奖情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研招网、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网站向外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如有考生缺席,候补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充。

  七、事项查询

  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10-68322241;建筑学院电话:010-68322333

  八、监督电话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建筑大学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