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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2016年第二批选拔工作的通知”

  

  关于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2016年第二批选拔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出国留学工作的安排,现就我校今年选派第二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人员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的基本条件

  1.在校从事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或组织、管理能力。

  2.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岁(1970年9月10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3.申请攻读博士后的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岁(1975年9月10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4.申报人员的外语水平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条件,且取得国(境)外院校正式邀请信。

  二、研修时间及推荐名额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为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合作资助的留学项目,所需留学费用由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学校按1:1的比例承担。

  本次不限名额,但要求材料准备充分,研修计划要详实。

  三、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1. 6月20日前,个人申请。符合出国研修条件的申报人员向本单位提出留学的书面申请。

  2. 7月10日前,单位推荐。各单位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的需求,要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推荐合适人选。把个人申请表(需单位领导签字、盖章)交人事处。

  3.9月1日-10日,网上申报。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4. 9月10日前,材料上报。申请人将申报材料提交人事处。

  5. 9月10日前,答辩评议。学校将组织3名以上专家对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外语水平及国外留学单位等进行评审。申报个人须进行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6. 9月10日,校内公示。根据专家评议的结果,在校内进行5天的公示。

  7. 9月15日前,学校研究推荐。学校召开校长办公会研究推荐,并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四、申报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纸版);

  2.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纸版);

  3.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纸版);

  4.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纸版);

  5.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纸版);

  6. 依托项目在研证明、科研成果清单(纸版);

  7. 外方合作者(导师)简历(需导师签字,纸版);

  8. 获奖证书复印件(纸版,不超过5页);

  9. 单位推荐意见(自己写,电子版,500字以内);

  10.《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1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推荐名单》(电子版);

  12. 个人出国研修申请书(纸版1份)。

  五、相关要求

  1. 请各单位根据各自的教学工作安排及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做好今年下午年及明年的教师出国计划,督促相关教师做好相关准备。

  2. 由于申报时间比较短,各项工作比较繁杂,请申报人提前做好相关申报准备工作。

  3. 申报人员需认真阅读《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附后)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按照上面的程序及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联系人:何其锋 电话:68337031

  

  附件:1. 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申报须知

  2. 依托科研项目或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3.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推荐名单

  

  

  人事处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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