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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各学科接收调剂考生补充说明

在2020年的研究生招生工作中,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招生质量,鼓励和接收更多的优质生源选择建筑学院各学科作为调剂报考单位,依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专业学位类)》相关标准以及《北京建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相关要求》,建筑学院在尊重各学科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鼓励前期已公布接收调剂学科(含专业学位)预留10%-20%招生计划名额作为调剂名额。现对调剂复试遴选环节补充说明如下:

1、各学科接收调剂生时(调剂系统填报时),延续往年对考生报考类别的相关规定(即原报考类别为学硕,可以申请调剂我校的学硕和专硕;若原报考类别为专硕,则仅能申请我校的专硕;不接受跨专业调剂;如有变更,需各学科出具书面意见及说明并及时公布);

2、各学科接收调剂生时,总分及其他要求原则上应与前期已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详见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教育-招生工作http://jzxy.bucea.edu.cn/yjsjx/zsgz/index.htm);

3、各学科应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基础上的择优录取原则,在申请调剂考生中依据预留计划名额的120%-150%遴选调剂考生进入调剂复试,具体遴选标准、复试方式及内容由各学科依据学科特点自定。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