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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北京市社科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资助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资助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申请原则

项目申报人应遵守科研诚信道德,坚守科研诚信底线。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39周岁(含)以下(按申报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

2.在北京市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

3.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4.恪守学术道德,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较高的学术造诣;

5.具有研究生学历,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不可申请;

6.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独立研究能力;

7.已承担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人条件不符合本项目要求;

2.申请人研究方向与主流意识形态相背离;

3.申请材料不全或有弄虚作假等情形。

二、申请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渠道择一进行申报。

1.我校推荐。本次申报实行限额申报。由各二级学院统一组织,充分考虑学校优势学科等因素,向学校推荐(标注推荐顺序)。学校将择优推荐1-3名政治坚定、学风严谨、理论扎实、创新能力较强、研究方向明确的候选人。

2.同行推荐。由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组织,每位申请人由两名首都社科界知名专家联名推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市社科联第七届委员会委员),每名专家、委员每期只可推荐1名候选人。由同行推荐的申请人,应及时向学校科发院报备,方可盖章。

三、申请材料

申报人材料清单:

《推荐表》需一式四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汇总表》一份(电子版),其他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

1.《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资助对象推荐表》及电子版;

2.申请人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3.近3年科研项目、获奖等证明复印件;

4.高水平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或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以体现学术水平的佐证材料;

5.由同行专家实名推荐的,须提交专家推荐信,且专家的学科领域必须与申请人一致。

请各申请老师于2021年5月6日9点前,将纸质版《推荐表》《汇总表》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学院科研秘书处汇总,电子版《推荐表》和《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1.请各二级单位及相关教师认真阅读本通知、北京市社科联及市社科规划办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资助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及各相关附件的具体要求,做好本次申报工作。

2.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经费分年度划拨,课题承担人在3年项目研究期内,每年可获得不超过5万元的经费支持,用于所申报的课题研究。

科发院联系人:侯兴旺,霍丽霞

联系电话:010-68322091

邮箱:houxingwang@bucea.edu.cn

地址:西城校区科研楼413室

建筑学院联系人:黄庭晚

联系电话:010-68322223

邮箱:huangtingwan@bucea.edu.cn

附件:

1.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实施办法(试行)

2.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资助对象推荐表

3.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资助对象推荐汇总表

4.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专家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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