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科研

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学术科研» 科研信息»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相关教师: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22〕242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要求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研计划一般项目(以下简称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聚焦“十四五”时期北京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科技一般项目依托理工农医类学科,社科一般项目依托人文社科类学科,理论联系实际,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文化传承创新。项目应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引导优秀青年科研人员“不追热点,把冷板凳坐热”,围绕数学、物理、生物、信息、哲学、历史、文化等研究领域,加强基础研究,积极自由探索,夯实学术基础。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为专任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申请人年龄原则上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5日(含)以后出生)。每个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

(二)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大、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负责人;

2.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被撤销者;

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申请资格;

4.已承担过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的负责人;

5.原则上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

6.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3年度申报资格。

三、限项要求

1.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根据市教委限项要求我校2023年度科技计划一般项目限报15项,社科计划一般项目限报2项。

2.建筑学院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申报限额为4项,学校最终报送市教委2项。

特别提醒:市教委将会组织专家对学校报送项目进行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科发院将综合考量学院的立项率与该类项目结项率,并调整下一年度学院的申报限额。

四、组织申报程序

1.各单位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对申报材料的质量严格把关,对申报项目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和创新程度把关,推选出优秀的项目,形成本单位推荐排序表(附件3、4),科技一般项目按申报限额提交。

2.加强学风建设和科研信用管理。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出现申报资格不符、一题多报、虚假申报、学术不端等现象,一经查实,将核减学院下一年度申报数量,取消项目相关人员5年内申请市教委各类项目资格。

3.科发院将对二级学院推荐上报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报市教委。

五、申报方式

(一)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一般项目通过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申报,平台网址为http://kyglpt.bjedu.cn。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平台为准。自2022年6月24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

(二)请申请人于2022年6月30日前自行在平台上注册个人账号(如已有账号,则无需重复注册),经科发院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7月9日前登录平台在线填写和上传申报材料电子文档。

请各申报人于7月7日15:00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发送至学院科研秘书处,参加推荐排序。未按时报送材料将被视为放弃本次申请,不受理个人报送。

(三)市教委公布立项后,申请人需提交纸质签字版申请书1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资助经费

科技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社科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均为3年。项目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项目经费按照《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教育〔2018〕521号)要求,实行规范的预决算管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星(科技)

侯兴旺(社科)

电话:68322091

邮箱:zxky@bucea.edu.cn


建筑学院联系人:黄庭晚

电话:6832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