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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教师:

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批准,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撰写申请书前,申请人应特别关注“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附件1)中的各项规定,根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研究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

课题指南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选题的文字表述进行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结合自身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二级单位工作部署

请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组织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导,使全体申报人员切实了解掌握《申报公告》的具体要求。同时,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本学院申报书,每个项目至少两名专家进行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排序。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申报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3月20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二)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限定

1.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的国家级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3月20日之前的,或在3月20日前已向全国社科工作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2022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送审全国社科工作办”的时间为准)。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一)—(四)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立项后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三)申请材料撰写要求

1.申请者须按照新修订的《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3)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使用旧版《申请书》填报者一律不予受理。请申请者直接从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相关文件。

3.申请书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中的数据填写必须与国家社科基金提供的《代码表》(附件4)内容一致;封面填写一律用汉字,学科分类为一级学科,封面内容必须与数据表填写一致;申请书第2页课题负责人必须本人签字;《活页》内容要按提示和具体要求填写,字数不超过7000字,并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获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须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4.凡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项目研究周期及经费额度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间接经费按项目经费总额的40%核定。

四、时间安排及报送材料

(一)系统操作

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实行网络申报。未在全国社科工作办官网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注册的申请人,请在1月20日前自行完成注册。

系统将于3月1日0点开放,申请人需在3月4日24点前,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网络填报版)并填写相关信息,检查内容无误后(申请书第一行出现“您现在可以上传申请书”的提示)通过项目申报系统上传申请书。

(二)申报题目汇总

请拟申报老师于1月20日点前将申报题目汇总清单(附件5)发送至学院科研秘书处箱。

(三)材料初审

请各申报老师于3月2日17:00前将《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word文件)统一发送建筑学院科研秘书处,主题标明***国家社科基金初审申报材料,学院将排序后上报学校,学校不受理申请人单独报送。未按时报送以上电子版材料的,将不再受理。

《申请书》电子版用“北京建筑大学-申请人姓名”命名(请注意不要加“-申请书”字样),《活页》电子版用“北京建筑大学-申请人姓名-活页”命名,各单位所有《申请书》置于“**学院申请书”文件夹内,所有《活页》置于“**学院活页”文件夹内,不需要按申请人分别建文件夹。

《申报书》与《活页》纸质版与电子版保证一致。

(四)初审结果反馈

学校将于3月11日前向各学院反馈电子版初审意见,并将视情况召开专家评审会。在此期间内,申报人可自行完善申报材料。

(五)最终版申报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3月14日集中报送最终版申报材料。

《申请书》电子版用“北京建筑大学-申请人姓名”命名(请注意不要加“-申请书”字样),《活页》电子版用“北京建筑大学-申请人姓名-活页”命名,各单位所有《申请书》置于“**学院申请书”文件夹内,所有《活页》置于“**学院活页”文件夹内,不需要按申请人分别建文件夹。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上传最终版申报材料。

《申请书》一式4份(原件1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内容完全一致。《活页》不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按“1夹3”方式叠放,即将3份《申请书》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1份《申请书》中缝处。

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时间节点安排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报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安排如有变化,学校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科发院联系人:侯兴旺,霍丽霞

电话:68322091,68322421

邮箱:houxingwang@bucea.edu.cn

地址:西城校区科研楼413室

建筑学院联系人:黄庭晚

电话:68322223

邮箱:huangtingwan@bucea.edu.cn

地址:西城小区办公楼319室


附件: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

2.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5.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题目征集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