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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教师:

根据北京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发布《2022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第十二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关于新时代繁荣兴盛首都文化的意见》《关于新时代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繁荣发展首都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申报要求

《2022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分三类制定,选题以方向性为主。申请人可根据《课题指南》所列选题的研究范围和方向设计具体题目申报;也可以根据学科发展前沿,或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咨询需求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拟题目申报。课题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同等质量下按指南选题申报的予以优先立项。

申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首都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项目类别

2022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分三类:

(一)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旨在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宣传阐释,加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建设。2022年度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可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旨在推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高水平建设,高质量服务市委市政府决策。2022年度决策咨询项目可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三)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旨在围绕研究阐释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我国新发展阶段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和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各领域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的热点及前沿问题,推动从不同学科视角开展研究。2022年规划项目可申报重点、一般、青年项目,重大项目另行组织。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重大项目申请人一般须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一般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5.青年项目申请人一般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且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9周岁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不受理在站博士后项目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申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需遵守如下约定:

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有在研项目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3.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选题,不得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请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也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作为多个基金项目的最终成果申请结项。

4.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5.不得以与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6.申报项目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申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五、申报办法

(一)限额申报,本年度共计可申报项目45项,其中“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5项、“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决策咨询项目”5项、“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35项。

(二)北京市“百人工程”学者和“四个一批”人才申报的项目不占本单位指标。

(三)围绕同一研究领域进行深入持续研究,符合《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三类项目相关奖励规定的项目负责人,申报时可不占本单位指标,不经过通讯评审,直接入围会议评审。

(四)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资助额度为:重大项目不超过3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1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不超过8万元。申报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各类别项目均不予以转立(如申请“重大项目”不可转立为“重点项目”等)。

六、材料受理

(一)申报材料可从本通知附件中直接下载使用(申请书中的科研管理部门意见已填写完整),申报材料均须使用最新修订版、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科发院。

(二)受理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活页》1式7份,其中须含1份原件(原件请在封面标注),采用“1夹13”方式叠放;

2.申报汇总排序表;

3.《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汇总排序表》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建筑学院-XXX教师申报数据”字样,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一致。

七、申报时间 

为配合此次限额申报项目的需要,提高申报成功率,各学院将统一组织评审、遴选,最终确定本学院申报项目的推荐排序,未参与评审的项目无法提交至学校,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于2022年6月17日11:00前将《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汇总排序表》电子版发送至学院科研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

学院推荐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会议评审,择优报送。

联系人:侯兴旺,霍丽霞

电话:68322091、15811270696 

邮箱:houxingwang@bucea.edu.cn

地址:西城校区科研楼413室

建筑学院联系人:黄庭晚

电话:68322223、1551009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