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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教委——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教师: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3年度市教委-市自然科学基金联合资助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22〕187号,以下简称“联合资助项目”)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要聚焦前沿领域关键科学问题,以国家和北京市战略发展需求为导向,整合优势力量,力争取得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基础研究成果,攻克一批关键技术难题,提升学校原始创新能力。项目要突出对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的贡献。

项目申请同时应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每项目资助不超过80万,项目申请人须根据项目任务按需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使用按照《北京市教育财政科研类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京财教育〔2016〕3001号)执行。

(二)项目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2.申请人具有承担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的经历;有足够时间保障从事所申请项目的研究。

3.联合基金申请人和参与人须符合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人管理规定要求。

4.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一般、科技重点、科技重大、社科一般、社科重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本项目。

限项提示:申报该项目后,不得再申报2023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其他项目(包括科技一般、科技重大、社科一般、社科重点、社科重大等项目),也不能再申请2022年度市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市基金重点研究专题项目、2022年度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2023年度市基金面上项目、2023年度市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二、申报安排

联合资助项目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申报。

阶段一:网上填报(5月18日至6月20日)

申请人于5月18日后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打开立项管理菜单下的申请书管理,点击“市基金-市教委联合项目”按钮,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提交学校审核。个人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0日16:00。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务必在填报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书。无用户名及需要重置密码的申请人请于5月24日之前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发送学院科研秘书处,申请建立新的账号或密码重置。

阶段二:打印与提交纸质申请书(6月24日至6月29日)

申请人在6月24日至6月28日17: 00期间,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并完成签字,合理安排合作单位签字盖章等相关事宜。纸质申请书应为网上生成打印(带有版本号)。6月29日10:00前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三份)提交至学院教学与科研管理办公室(西城校区办公楼319室)。请项目申请人自行保留申请书复印件备用。

三、不予受理情况

申请项目材料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需特别注意:

(一)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要求。

1.申请书无原件或无纸质申请书;

2.申请人、项目组成员、单位负责人未在相应栏目中签字或签章;

3.经费预算未按要求科目填列;

4.申请书缺页、缺项或有关栏目未填;

5.合作单位未加盖独立法人单位的公章或合作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不一致;

6.未按要求在“立项依据”后列参考文献;

7.电子申请书与纸质申请书版本号不一致;

8.自行修改申请书栏目或变更栏目顺序;

9.申请人、项目组成员提供个人基本信息有误。

(二)申请人不具备申请条件。

(三)不符合申请人管理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认真做好项目申报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对申请人加强指导,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联合资助项目将纳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和北京市教委网络化工作平台,实现全过程统一管理。为保障项目申请顺利提交,请申请人严格按照各个时间节点提交相关材料;项目评审结束后,项目评审意见将通过网络化工作平台反馈项目申请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星

电话:68322091,15810136617

邮箱:liux@bucea.edu.cn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58858689 58858685

建筑学院联系人:黄庭晚

电话:68322223,15510095802

邮箱:huangtingwan@buce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