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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科技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通知》(京教函〔2020〕86号)要求,现将我校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内容

  市教委科技计划一般项目要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聚焦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发展目标,结合高精尖产业发展需要,依托理工农医类学科,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鼓励具有博士学位、新入职的专业教师积极申报,科技计划一般计划项目35周岁以下申报项目数额原则上不少于80%,能够保障所申请项目的研究时间;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

  2.申请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工作年限(不含返聘的工作年限)应覆盖项目资助周期。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有在研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负责人;

  (2)所主持的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自2014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申请人承担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没有按时结项的,暂停2年一般项目申请资格;

  (4)已承担过市教委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负责人。

  三、限项要求

  1.市教委科技计划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根据市教委限项要求我校2021年度科技计划一般项目限报17项,各单位申报数额依据各单位的申报率、立项率和结项率动态调整。

  2.科技处受理各学院申报的控制数额:

  

  

  请注意:市教委各类计划项目不再为等额立项,市教委将会组织专家对学校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立项项目,科技处将考核学院推荐数与通过教委组织评审的申报率、立项率及该类项目结项率,并以此为依据调整下一年度各学院的申报名额。

  四、资助额度和注意事项

  1.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项目申请人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项目经费按照《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试行)》(京财教育〔2018〕521号)要求,实行规范的预决算管理,具体参考附件1。

  2.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研究期限均为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

  3.获得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各类项目(包括科技重点、科技一般、社科重点、社科一般)负责人将不再给予基本科研业务费QN01青年教师跟踪资助计划的启动资金的支持。

  五、组织申报程序

  1.学院将对申报材料的质量严格把关,保证申请书学术价值、创新程度和成果质量,形成本单位优先推荐顺序,按申报限额提交申请书。

  2.科技处将对二级学院推荐上报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评审后择优报市教委。

  六、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5月5日前)

  本次项目申报自2020年4月7日开始网上受理,申请人自行通过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注册个人账号(如已有账号,则无需重复注册),经科技处审核通过后,于5月5日前在线填报申请书。平台网址为http://kyglpt.bjedu.cn,具体填报流程查看科技一般-申请人手册(附件2)。

  2.向学院提交电子版项目申报书(5月6日12:00前)

  请申请人于5月6日12:00前向本学院联系人提交电子版项目申报书(附件3),学院将展开院内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及排序。

  3.打印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立项公布后,请通过立项的申请人在市教委科研管理平台(http://kyglpt.bjedu.cn)打印2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的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应为网上生成打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1.建筑学院

  联系人:黄庭晚

  电话:68322223

  邮箱:huangtingwan@bucea.edu.cn

  地址:西城校区办公楼319室

  2.学校科技处

  联系人:毕老师

  电话:68322577

  邮箱:biying@bucea.edu.cn

  附件:

  1.2021年度北京市教委科研计划一般项目的经费预算制定依据

  2.科技一般项目申请人手册

  3.市教委科研计划科技一般项目申请书(2020)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