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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课题立项的通知

       建筑学院关于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课题立项的通知

 建筑学院行字〔2022〕85号

   为确保2023届本科生毕业设计教学质量,建筑学院将持续加强毕业设计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紧密围绕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切实做好毕业设计的各项工作。

1.在落实学校《北京建筑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文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院级毕业设计工作细则和管理规定。

2.要根据学院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本着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提升实践能力的原则组织好毕业设计课题立项工作。对不符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培养目标要求、综合能力训练少、题目过大、有明显的专业跨度、不切合本科生实际的课题,要坚决予以调整。

3.为了学校本科毕业设计查重检测、北京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以及申报院、校、北京市优秀毕业设计的需要,2023届毕业设计题目从立项、执行、完成、申报各级优秀毕业设计不能进行变更。题目不能出现某某联合毕业设计等类似描述,可以在成果正文或教师申报书正文中表述。

4.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为6-8人,因特殊原因达不到这个标准的,所在专业负责人应在本学期第10周前向教学院长进行说明。为确保项目完成质量,建筑学院与其他学院之间开展校内跨专业联合毕业设计,要切实保证指导教师一人一题。

5.毕业设计课题立项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同时要把指导教师一人一题作为选题工作的重要原则,鼓励开展真题真做,避免题目及任务的相近性。

6.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完成毕业设计环节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特别要认真、细致地做好题目立项工作。

7.由建筑学院校牵头主管校内跨专业联合毕业设计立项时应至少邀请1位学校或学院督导专家参加,相关规定依照学校教务处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8.各专业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应认真组织指导教师填写《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课题立项申请表》(附件),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在2022年12月12日(第十六周周一)前将一份纸质版毕业设计课题立项申请表(双面打印),经课题负责人、课程负责人、系主任签字后交至建筑学院教学办公室(办公楼319),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liuzhigang@bucea.edu.cn。纸质版与电子版内容不相符的以纸质版为标准。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8322503。

9.建筑学院将于12月13日至12月18日将每位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课题立项申请表在学院网页通知公告栏、学院教学办公室(319)旁公告栏张贴公示。

附件: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课题立项申请表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