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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教学通知(一)

   各位教师。2021-2022学年第2学期的教学存档资料,以电子版形式,按照存档要求,于2月17日16:00前送达建筑学院资料室(提交方式:光盘刻盘或优盘拷贝的方式拷贝到资料室电脑)。

学院教学办公室将在2月17日17:00,公布未按时提交教学资料教师名单。








建筑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