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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关于开展通选课教学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建筑学院行字〔2023〕4号

根据教务处有关“校级通选课教学档案归档工作通知”要求。依照“学院(部、中心)教学档案归档整理规范”。建筑学院开展通选课教学档案归档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原则

通选课教学档案归档工作应按照附件1:《学院(部、中心)教学档案归档整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开展,所有材料均须满足相应要求。

二、工作范围

本次工作重点为近5年(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至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通识核心课和通识任选课的教学档案归档,具体课程清单可参见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至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通选课清单》。

三、工作要求

1.归档材料

所有材料应参照《规范》进行整理,归档内容、存档年限、保存方式等须与《规范》要求保持一致。

以通识核心课为例,归档材料内容包括课程成绩单、课程总成绩分析表、过程性考核评价材料(如试卷、作业、课程论文、课程报告、课程手册、考勤表等)。需要注意,电子存档过程中,课程成绩单、课程总成绩分析表应为签字盖章的扫描件,试卷、作业、课程论文等考核评价材料应有相应批改痕迹。

2.归档单位

(1)学校要求通识核心课的纸质教学资料由开课学院保管,电子教学资料除开课学院存档一份外,还应提交一份至学院教学办公室刘刚茸老师邮箱liugangrong@bucea.edu.cn。由刘老师汇总后转人文学院通识教育中心办公室保管。

(2)通识任选课的纸质教学资料由开课学院保管,电子教学资料除开课学院存档一份外,还应提交一份至学院教学办公室刘刚茸老师邮箱liugangrong@bucea.edu.cn。由刘老师汇总后提交至教务处保管,其中复合培养类由教务处教研科负责,工程创新类由教务处实践科负责。

3.完成时限

上述建筑学院的通选课电子版教学资料于3月底前经由刘刚茸老师审核并汇总后,分别提交给人文学院通识教育中心办公室和教务处。

附件1:学院(部、中心)教学档案归档整理规范

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至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通选课清单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