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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关于整理提交2021-2022学年第2学期与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本科教学资料的通知

建筑学院行字〔2023〕1号

  教育部将于2023年4月对我校进行审核评估,其中要检查自2017-2018学年第2学期至今的5年的教学资料存档情况,重点为近三年教学资料。

  2022年7月至9月学院已经组织各系(部)教师进行了教学资料的整理,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2021-2022学年第2学期因采用全部线上教学的方式,2022-2023学年第1学期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学方式,且秋季学期学生提前离校,因此,这两个学期是教学资料整理工作的重点。

为了保持教学资料的完整性,因此,建筑学院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依据校、院教学资料的有关规定与要求,提出学院各系部全体教师利用寒假期间整理这2个学期全部开设课程的教学资料归档整理要求。

一、教学资料整改要求

(1)2021-2022学年第2学期的教学资料整理要求

2021-2022学年第2学期的教学资料因全部线上教学,因此学院曾经要求师生全部使用OR系统提交并批改,但由于新系统使用熟悉性等原因目前线上资料不全,且该学期因线上教学教师未向资料室提交课程结课成果电子版的存档资料光盘。因此,根据审核评估要求,需要2021-2022学年第2学期该学期的全部课程需学院和系部组织全体任课教师寒假整理教学资料存档电子版,并于学生开学前一周提交到资料室(使用学习通的课程与上述要求相同)。

具体要求是:文件夹命名方式应为:

一级文件夹:2020-2021学年第1学期-专业名称-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姓名

二级文件夹一:01 试卷/图纸-学生作业-班级名称

三级文件夹:2020XXXXXXX1-张三-规201

包括有图纸(2020XXXXXXX1-张三-规201-1.jpg)、cad文件、su模型、动画等。

二级文件夹二:02 教学资料存档文件-结课文件

n 注意:其中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所有图纸要有电子版的批改,如果有学习通等批改过程可以下载,设计课图纸需要每张图有批改痕迹。即该学期的电子存档资料需要整理的与纸质版存档资料要求一样。需请系(部)、中心)主任审核后,教师附上任课教师和系部主任的电子签名。

(2)2022-2023学年第1学期的教学资料整理要求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教学资料需要提交按照学院教学结课文件要求的纸质版(附带提交电子版光盘)。因此,寒假期间请学院各系部教师梳理本人负责的课程的教学资料电子版。同时提醒选课学生开学到校后马上提交给任课教师该学期的纸质版作业,所有教师利用开学的前2周,批改、整理好该学期的所有纸质版教学资料,经系部主任审核后,于2023年2月29日前提交到学院资料室。

(3)教学资料提交方式和提交时间

2021-2022学年第2学期的教学资料,请所有任课教师需要利用寒假将该学期教学材料整理好后,并请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将与纸质版存档要求标准一致的电子文件于2023年2月13日至2月18日送达建筑学院资料室。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的教学资料,电子版资料按照要求利用寒假整理好后,于2023年2月13日至2月18日送达建筑学院资料室。纸质版教学资料,包括学生作业批改和结课存档文件请系部人审核签字后,请所有任课教师在开学后的半个月内,时间是2月13日至2月29日(截止),将教学资料纸质版文件提交建筑学院资料室。

提交方式:教师可以采用光盘刻盘、优盘拷贝的方式拷贝到资料室电脑。学院与系部会在提交时间段内即时公布未交教师名单,请大家一定寒假提前整理好。

二、学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的职责

学院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是重要的基本教学工作之一,学院审核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会组织教学办公室、系部中心、资料室形成教学资料存档整理的工作组织体系,通过分工明确、协同联动的工作模式及时完成该项工作。

(1) 建筑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教学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整个教学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的任务、计划与审查工作。

(2) 学院各位任课教师作为自己所教课程教学资料归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定要依据校、院两级教学资料整理归档的管理规定,在要求的时间内向所属系(部、中心)主任提交本人授课的教学资料进行审阅后,通过优盘、光盘(建议系部内可以尝试使用邮箱和建大云盘)方式提交系部主任和资料室。

(3) 建筑学院各系(部、中心)主任作为教学资料归档工作的审查人,有检查和审阅的责任,并要依据校、院两级管理规定,对本部教师教学资料行使审核权。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教学结课归档资料,要告知老师问题所在并限期整改后重新审核达到要求才能签字。

(4) 建筑学院资料室管理员作为教学资料归档的存档审查人,有审核与检查的责任。需要按照每个学期开设课程的清单,依据校、院两级管理规定对上交的教学资料数量、规格、任课教师与系主任签字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将由资料室管理人员与提交教学资料教师在验收单上签字后归档。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将退回教师,并告知问题所在,同时通知有关系(部、中心)主任与教师一起整改后再提交资料室。

(5) 职责与惩罚:对于不履行教学资料归档工作要求的教师,学院视其对教学、审核评估工作造成的损害和影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将依照“北京建筑大学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处理办法”(北建大教发〔2016〕35号)中,教学责任事故认定标准(B类)第6项:“因主观失误造成重要教学文件、数据资料损失”进行教学事故等级处理。

附件1:建筑学院2021-2022-2、2022-2023-1学期本科教学资料管理规定

附件2:2021-2022-2学期教学资料签收统计表

附件3:2022-2023-1学期教学资料签收统计表

附件4:北京建筑大学课程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5:北京建筑大学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处理办法

                                                                                                                                 北京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