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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湾大叶大学交流学习项目选拔规定(试行)

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关于台湾大叶大学交流学习项目选拔规定(试行)

    2014年,我校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与台湾大叶大学开始了海峡两岸校际交流合作项目,涉及专业包括风景园林学、建筑学、设计学。
    两校于近期签署了学生交流计划,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学生到该校交流学习,并互相认定学分。
    一、学习时间与选拔人数
    1.人数约15人,其中部分优秀同学可以申请北京市留学基金委的奖学金;
    2.时间安排约为2014年4月下旬入台;在台学习时间依课程安排约为2个月。
    二、选拔范围
    有赴台交流意愿的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研究生2012级学生。
    三、学生交流期间课程修读及成果提交要求
    在交流项目期间,学生将学习有关风景园林学、建筑学、设计学等专业课程或听取专题讲座。(具体所学课程依据学校课程确定)
    学院将指派专人进行课程对接和相关学业指导工作,学生回校后需提交相关成果进行展示,其中包括:1.大叶大学相关专业老师课程认定;2.课程设计作品展板;3.参观学习成果报告(5000字左右)。
    四、申请人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品学兼优,遵守两校校规、校纪;
    2.学习成绩优异,专业素养较高;
    3.综合素质良好,积极参与学院活动及承担学生工作,表现出色者将优先考虑;
    4.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
    5.公共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6.家庭具备相应的经济支付能力。
    由学生自愿报名,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综合评定学生的专业能力及学生工作情况进行面试,进一步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排序。在交流项目完成,学生提交学术成果后,将报请北京建筑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审批,经校内公示后上报基金委,进而确定获得奖学金学生数量及名单。
    五、报名申请
    报名学生统一填写《台湾大叶大学交流学习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并准备面试。申请表请于3月25日前交至4-105李小虎老师处。
    六、费用说明
    1.北京市留学基金委和北京建筑大学将根据学生表现,完成学习任务回国后经评定,给予部分同学奖学金资助(可参见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学生公派境外学习奖学金项目管理规定[建院外字【2012】72号])。其余费用由学生自筹。
    2.在台期间研究生宿舍住宿费用6000元新台币,住宿可选单人室或双人室,房间内设有空调。
    3.专业课程学费参照大叶大学注册学生就读收费标准收取, 12000元新台币。
    按照协议规定,我校学生在台湾大叶大学交流期间按注册学生收取学费。其他交流期间产生的个人费用由学生自理。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