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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的《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和《申报公告》(附件2)的精神及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及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度课题指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请申请人根据《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申请书的填写和申报工作。

撰写申请书前,申请人应特别关注“申报公告”及“通知”中的各项规定,根据“课题指南”规定的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自行设计研究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

二、二级单位工作部署

请各二级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组织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导,使全体申报人员切实了解掌握《申报公告》的具体要求。同时,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本学院申报书,每个项目至少两名专家进行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修改后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并排序。

三、申报要求

(一)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的,或在3月15日前已向我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各地社科管理部门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二)课题申请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申请材料撰写要求

1.申请者须按照新修订的《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3)和《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使用旧版《申请书》填报者一律不予受理。请申请者直接从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相关文件。

3.申请书必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中的数据填写必须与国家社科基金提供的《代码表》(附件5)内容一致;封面填写一律用汉字,学科分类为一级学科,封面内容必须与数据表填写一致;申请书第2页课题负责人必须本人签字;《活页》内容要按提示和具体要求填写,字数不超过7000字,并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4.凡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项目研究周期及经费额度要求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左右;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一般为2-3年。

2.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间接经费为总经费的30%,其中管理费为间接经费的1/3。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报送材料:纸质申请书及活页均一式6份(至少2份原件,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申请书、活页的电子文本和申报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放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以学院名称命名,其中包含“汇总表”单表(EXCEL文件)(附件6)、“**学院申请书”和“**学院活页”两个子文件夹,每份“申请书WORD文件”及“活页WORD文件”分别以申请人名字命名。

(二)报送时间:2021年2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由于该工作在假期期间开展,请各申报人务必按时提交)。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学院科研秘书处,邮箱huangtingwan@bucea.edu.cn。

(三)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科发院联系人:侯兴旺、霍丽霞

电话:68322091、68322421

邮箱:houxingwang@bucea.edu.cn

地址:西城校区科研楼413

建筑学院联系人:黄庭晚

电话:68322223

附件: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1年课题指南

2.国家社科办申报公告

3.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

6.汇总表

7.《课题论证活页》 审查要点

8.申请书审核要点

9.北京市社科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