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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教务处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教字〔2020〕69

根据学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定于第7-11周(10月12日-11月15日)进行。为强化教学过程管理,保障教学质量,对教师基本教学规范、课堂教学质量、教风学风等进行全面检查,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师教学基本规范执行情况。应包括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课程设计、实习实践环节、期末试卷及毕业设计(论文)等,以及是否有随意调课、自行更改上课时间、地点的情况。

2、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开展校院两级督导、相关职能部门、院部各级领导(包括系部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同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和学生评教。

3、师生座谈会。加强教风学风联动建设,听取任课教师对学校教学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学生对学校、学院(部)、授课教师的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期中考试。讲课学时在40学时以上的课程可安排和组织期中考试;需要教务处集中安排的公共基础课考试,请提前一周将课程名称及考试时间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大兴校区综合楼309),电子版发送至shaoyang@bucea.edu.cn邮箱。

二、检查方式

学院(部)自查自评与学校抽查检查相结合,强化检查与指导力度。

1、校院督导组监督与指导

为加强教学督导的“督教、督学、督管”的职能,各学院(部)组织本院部督导组开展相关检查工作,重点检查2019/2020(二)毕业设计(论文)及期末试卷。校督导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2、组织听课、查课和学生网上评教

根据《北京建筑大学听课制度》(教字[2018]57号)(见附件1),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听课。

教师网上评教、评学系统已经开放,开放时间截止到第17周周五(12月25日),详见附件2:《关于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各院部老师听课后可直接将听课结果录入系统。

请各学院(部)做好相关听课安排,要求院部督导对学生评价偏低的教师、新进教师开展听课并形成“重点课程检查情况总结”,对教学确实有问题的教师及所授课程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组织校督导跟进听课。督导领导听课教学评价表见(附件3)。

本学期学生教学质量网上评价,实行分级评教,学生按照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尚可(65)、差(55)五级评教,学生评教教师总优秀率不超过50%,评教结束后,适时公布学生评教各院部排名前20%的教师及所授课程。

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排名前20%教师及所授课程见附件4(按学生评教问卷发放10份以上,学生参评率60%以上进行分类统计,所有课程按照五大类取前20%:大类基础课和通识教育课的必修课;大类基础课和通识教育课的选修课、校选课;实践教学(必修+选修)、专业课(核心课+方向课)必修;专业课(核心课+方向课)选修。)

本学期学生评教评价分两段进行,第一阶段为12周前的开设的课程,学生评教于第11周-12周(11月9日-11月22日)进行;第二阶段评价13周后的课程,评价时间为19周周三-20周周四(2021年1月6日-2020年1月14日)。详见附件2中关于学生评教部分。无课堂讲授或辅导的课程不参加评教, 请各院部于10月16日(第7周周五)前将不参加评教的课程报表(附件5)发送tangqiuhong@bucea.edu.cn邮箱。

教学评价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请各学院(部)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按照网上评价的时间要求,安排好本学院(部)领导、督导专家和教师的网上评价工作,动员并组织好学生网上评教。请特别注意,学生未按时评教,将无法查看成绩。

3、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部)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对开学以来各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

各学院召开学生信息员座谈会,广泛听取学生对各教学环节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教务处、学工部参加学生信息员座谈会,座谈会安排见附件6。

4、对期中考试的课程,特别是公共课、基础课进行成绩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除上述检查方式外,各学院(部)可根据学院(部)教学实际情况,合理采用其他检查方式。

三、检查资料的提交

1、教学改进措施表

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或需教务处协商其他部门重点解决的教学与管理中的问题,填写附件7《期中教学检查汇总表》,并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予以体现。

2、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请各学院(部)于第12周周二(11月17日)前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电子版发送tangqiuhong@bucea.edu.cn,纸质版交至大兴校区综合楼313办公室。

四、问题反馈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后,教务处将针对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教务处监督整改落实情况。需教务处协助解决的问题转交相关部门并予以反馈。

教务处  

2020年9月25日

附件

附件1.《北京建筑大学听课制度》

附件2:《关于2020/2021 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评价工作安排的通知》。

附件3:教学评价表

附件4: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排名前20%教师及所授课程

附件5:不参加评教的课程报表

附件6:关于校院两级督导、教务处、学工部参加学生信息员座谈会的通知

附件7:期中教学检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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