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北京建筑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2020级建筑类分专业和建筑学实验班类分方向管理规定》(建筑学院行字〔2020〕77号)的要求,经过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建筑类分专业分方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分专业结果公示,详情请查看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6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可以通过邮件方式和学院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联系。邮件中请留下手机号以便联系。
联系人:王宇石
邮箱:wangyushi@bucea.edu.cn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