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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校教务处“关于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教字〔2021〕29


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根据学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安排,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定于第8-12周(4月19日-5月23日)进行。为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管理,规范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对标学校审核评估的反馈问题实施针对性整改,结合“三风”建设,对教师执行基本教学规范、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等教风、学风问题进行检查、反馈和整改,并强化对整改效果的“回头看”。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本次教学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针对开学初督导听课和教学检查及“教风专项督查行动月”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对教师基本教学规范、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教风学风等进行整改效果检查。

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开展毕业设计(论文)进展情况检查,特别是跨专业联合毕业设计(论文)立项项目和入选2020年度“实培计划”毕设类项目(含毕设(科研类)和毕设(创业类))

3、开展校院两级督导、相关职能部门、院部各级领导(包括系部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同行、教学管理人员听课和学生评教。

4、师生座谈会。加强教风学风联动建设,听取任课教师对学校教学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听取学生对学校、学院(部)、授课教师的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期中考试。讲课学时在40学时以上的课程可安排和组织期中考试。需要教务处集中安排的公共基础课考试,请提前一周将课程名称及拟考试时间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大兴校区综合楼309),电子版发送至李亚翠老师邮箱:liyacui@bucea.edu.cn信箱。

二、检查方式

学院(部)自查自评与学校抽查检查相结合,强化检查与指导力度。

1、校院督导组监督与指导

为加强教学督导的“督教、督学、督管”的职能,校教学督导组将深入各院部进行检查,各学院(部)教学督导组相应开展检查工作。

本学期重点检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试卷情况。校督导参与学院试卷检查安排见附件1,各院部派专人与校督导对接。

2、各学院按专业自查本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进度及教师指导情况并组织中期答辩,校督导专家参与中期答辩督导。请各学院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组织听课、查课和学生网上评教

根据《北京建筑大学听课制度》(教字[2018]57号)(见附件2),校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领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开展听课。请各学院(部)做好相关安排并形成“重点课程检查情况总结”。本学期教师听课采用新修订的听课表(理论课、体育课),普通课和外语课听课表合并为理论课听课表。教师评教由5颗星改为10颗星。具体见附件3。

学生网上评教使用新教务系统开展分级评教,学生按照优秀(95分)、良好(85分)、中等(75分)、尚可(65)、差(55)五级评教,学生评教优秀率不得超过50%,评教结束后,适时公布按课程分类排名前20%的教师及所授课程

请各学院(部)做好组织动员工作,按照网上评价的时间要求,动员并组织好学生网上评教,安排好本学院(部)领导、督导组专家和教师同行的网上评价工作。因教师评教指标、分值权重改变,本学期教师评教系统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听课可先填写纸板听课表。

4、召开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

各学院(部)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对开学以来各教学环节的运行情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

各学院召开学生信息员座谈会,广泛听取学生对各教学环节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校院两级督导、教务处、学工部参加学生信息员座谈会,具体安排及要求见附件4。

5、对期中考试的课程,特别是公共课、基础课进行成绩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除上述检查方式外,各学院(部)可根据学院(部)教学实际情况,合理采用其他检查方式。

三、检查资料的提交

1、教学改进措施表

结合开学初督导听课和教学检查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教风专项督查行动月”,对课堂教学质量监控、教风学风等整改措施、效果进行总结,对需教务处解决或协商其他部门重点解决的教学与管理中的问题,填写附件5《期中教学检查汇总表》,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中予以体现。

2、期中教学检查总结

请各学院(部)于第14周周二(6月1日)前提交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电子版发送tangqiuhong@bucea.edu.cn,纸质版交至大兴校区综合楼307办公室。

四、问题反馈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后,教务处将针对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反映的问题进行汇总,教务处监督其整改落实情况。需教务处协助解决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并予以反馈。



教务处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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