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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关于做好 2021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 下简称推免工作),是国家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 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 2021 年推免生遴选 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 14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 号)、教育部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 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和《北京建筑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 法》(北建大教发[2017] 3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文件 精神,结合教育部下达给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名额,对此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机构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按姓氏笔画排序)

组 长:何立新

副组长:金秋野 李春青 王秉楠

组  员:刘志刚 胡锐 刘烨 王思远

二、推免范围

本次推荐免试研究生,仅限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含 2016 级五年制学生和 2017 级四年制学生)。

三、推免资格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者,均有资格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

(二)具备健康的身体素质,能够胜任学业,因病休学的学 生康复返校之前不能申请推免。

(三)已经取得的学分满足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进度要求,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已修读课程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各门课程无不及格门次。

(四)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500 分及以上或 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425 分及以上(以申请推免资格前获得的最高成绩为准)。 达到以上四条基本条件,方可具备申请推免资格。具体推免测评条件参照“实施办法”。

四、推免名额分配

学校给建筑学院推免名额为6名。

五、推免测评要求

(一)报名参加本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学生,学业成绩及各类竞赛获奖统计截止时间为:2020 年 8 月 31 日。

(二)各类学科、各类获奖竞赛参考依据

参考北京建筑大学本科生推免学科竞赛认定项目一览表;北京建筑大学本科生推免荣誉称号认定项目一览表。

六、推免工作流程

(一)学校发布通知,启动推免工作。

(二)9月22日,建筑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三)按照“实施办法”要求,计算各专业学生的平均学分绩,按专业在学院内公布排名前10%的学生名单,同时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四)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个人申请。

(五)学院审核申请人申请条件、综合素质奖励分得分情况,并对综合测评总成绩进行排名。

(六)学院确定拟推荐人选,在校园网学院主页公示,公示期3天。

(七)建筑学院按照规定时间向教务处报送拟推免名单。

七、推免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一)学院的推免工作小组名单::9 月 23 日前;

(二)专业成绩排名前10%的名单:9 月 23 日前;

(三)个人申请表、支撑材料及学院拟推免名单:9 月 26 日前。

八、推免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一)地点:建筑学院教科研办公室(办公楼319 室),

联系人:刘志刚/68322503;

(二)地点: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行政楼101室)

联系人:王思远/68322428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0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