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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要求及安排

一、拟接收条件
    1、 所在本科学校的建筑学专业必须实施五年制。
    2、所在本科学校的建筑学专业经过全国专业评估。
    3、 所在本科学校相关专业具有较长办学历史和较高的办学层次。
    4、本人在所在院校成绩优秀,专业排名靠前,思想品德高尚,身体健康。
二、接收推免生工作时间安排
    1、10月1日至8日 接收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10月13日  考试(6小时快题设计、专业面试、英语口试)
    3、10月13日  公布考试结果
    4、10月14日  考试合格学生进行体检
    5、10月14日  向校研究生处上报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三、考试具体时间
    2014年10月13日   9:00—15:00
    6小时快题设计     地点:建筑学院 教四-103
    2014年10月13日   15:30   
    专业面试(含英语口试) 地点:建筑学院 教四-103
四、考试人员职责
    1、遵守考试时间和各项考试纪律
    2、公平公正的态度
    3、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五、考试计分比例
    1、综合成绩=快题设计成绩*0.8+面试(含英语口试)成绩*0.2
    (快题设计及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2、单科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其它
    考试所需全部用品请考生自备。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14年10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考试学生名单及基本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报考专业名称 推免单位名称 推免专业名称
1 王颖君 建筑学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建筑学
2 王轶鸥 建筑学 太原理工大学 建筑学
3 李雪 建筑学(专业学位) 北方工业大学 建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