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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园冶杯”大学生国际竞赛

  

  

  

  大赛目的与宗旨

  为促进风景园林行业和谐发展,提高风景园林专业学生的创新意识及园林设计水平,活跃学习气氛、展示学子风采,同时为毕业生们提供一个全面展示才华和互相学习交流的平台,由北京林业大学园林学院、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华中农业大学园艺林学学院、台湾朝阳科技大学景都系及建都所、日本千叶大学园艺学部、韩国江陵大学环境造景学部和中国风景园林网发起,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景观学系等近二十家国内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院系联合主办,每年在风景园林相关院校毕业生中开展毕业作品和论文的评选活动,命名为“‘园冶杯’风景园林(毕业作品、论文)国际竞赛”。竞赛作品将在相关院校进行巡展宣传,在中国风景园林网做专题展示,并组织对获奖作品和论文进行编辑出版。

  以此为契机,推动各相关院校、地区和国际间的相互交流,促进中国风景园林教育与国际接轨,提高国内风景园林院校的教育水平和质量,满足行业发展需要,培养综合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进而推动园林绿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园冶杯国际竞赛组委会

  联合主办:国际绿色建筑与住宅景观协会、亚洲园林协会

  协办单位:韩国环境科学会、马来西亚景观建筑师协会、香港园境师学会、台湾造园景观学会

  承办单位:中国风景园林网、《世界园林》

  

  参赛详细流程

  01     报名参赛:2017年5月10日-6月10日 马上报名>>

  02     学生提交作品:2017年7月10日前提交作品(每位参赛者每类只能提交1件作品,同一作品不能重复参赛)

  03     大赛初评:2017年7月

  04     作品上报至组委会复评:2017年10月前

  05     专家评审:2017年11月

  06     获奖结果公布:2017年12月

  07     颁奖活动以及院校巡展:2018年

  

  参赛作品规范

  

  根据组委会的评审要求,展板顶部和底部灰色区域一律用黑体字体,背景颜色不建议随意更改。作品专家评审采用匿名形式,学校、专业、姓名、指导教师等个人及学校信息不得出现在图上,否则按无效作品处理。

  

  

  

  根据组委会的评审要求,展板顶部和底部灰色区域一律用黑体字体,背景颜色不建议随意更改。作品专家评审采用匿名形式,学校、专业、姓名、指导教师等个人及学校信息不得出现在图上,否则按无效作品处理。

  

  

  

  根据组委会的评审要求,展板顶部和底部灰色区域一律用黑体字体,背景颜色不建议随意更改。请将学校、专业、姓名、指导教师的文字信息写在展板底部规定的地方。

  

  

  

  

  参赛要求

  

  01  严格执行大赛组委会规定的向组委会报送作品的限额和报送作品的截止时间。

  02  除毕业论文外,其余类别的作品需严格按照组委会要求用图完成作品图。并注意与学生报名表填写内容一致。

  

  报名组织

  使用语言

  组委会指定的官方语言为:中文(Chinese)或英语(English);进入终审的作品,需为中英双语,国际组的作品为英文。

  参赛对象

  任何国家和地区的风景园林及相关专业(包括建筑、园林、城市规划、环境艺术等)的院校均可报名参与竞赛

  院校参赛

  院校集体组织参赛的,参赛者经指导老师同意,由所在院校初审通过后推荐,联络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在网站(http://yyb.chla.com.cn)进行院校注册报名 (请务必上传报名表到网站上)。

  个人参赛

  个人参赛的报名者需经指导老师同意并确认后,自行在截止日期前到网站(http://yyb.chla.com.cn)注册报名。

  报名须知

  所有参赛学生均需登录园冶杯官网进行网上报名;可以个人或小组为单位提交作品(论文)参赛,一个小组的成员可再以个人身份参赛,但参赛作品内容不可重复。

  每组参赛人员不得超过5人,指导教师不得超过3人。以小组为单位提交作品的,仅小组主创人注册报名即可,但报名时需同时填写其他小组成员的信息,网上报名后生成报名序号。

  报名费与支付方式

  见于园冶杯官网(http://yyb.chla.com.cn)

  

  公示、举报

  

  参赛者须保证对其参展作品所涉知识产权负完全责任,参赛及获奖作品一经发现存在抄袭或其它侵权行为,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展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杯、获奖证书,并在大赛官网上予以通报。

  为使大赛公平、公正、透明,大赛获奖作品将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1. 公示时间

  大赛全国组委会在复评结束后,对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供监督、评议。

  2. 提出异议

  若对获奖作品有异议,通过网络和电话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向大赛秘书处反映;并留下联系方式,以备秘书处核实。提出者需提供相应的证据,匿名提出异议不予受理。

  大赛秘书处受理异议,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大赛组委会裁决。大赛组委会将在公示期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在官网上公布裁决意见。

  

  报名咨询

  联系人:沈微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新兴东巷15号金泰鑫侨大厦2号楼  

  邮编:100044

  2017园冶杯参赛学生QQ群:527537719

  园冶杯参赛高校联络员QQ群:255900300

  联系电话:010-88360800/010-88364851

  邮箱:yyb@chla.com.cn

  官方微博:@园冶杯风景园林国际竞赛

  官方微信公众号:世界园林

  网址:yyb.chl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