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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评优等工作的有关通知.doc

建筑学院行字〔2021〕6号

关于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评优等工作的有关通知

为了更好地开展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以下简称“建筑学院”)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课程教学管理工作,根据由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及毕业设计课程负责人参加的毕业设计管理工作组会议讨论提议,建筑学院党政联席会决定:

一、成立建筑学院毕业设计教学管理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春青

成员:马英、荣玥芳、傅凡、王兵、杨琳、刘烨

秘书:刘志刚、王宇石

二、建筑学院参加毕业设计本科生必须完成先修课程的学习,成绩合格

三、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的院、校两级评优办法

1、学院院级优秀毕业设计名额,按照各专业毕业生人数比例分配到各专业;

2、学院校级优秀毕业设计名额,按照评优组评选得票数量排序确定,以设计成果质量为优先,不按照比例分配到专业;

3、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由教师自愿报名,全院教师投票,得票最高者获评。

四、学院积极申请扩大毕业设计补助总费用,支持教学交流

1、不再区分普通毕业设计学生和联合毕业设计学生调研补助额度差异,原则上所有毕业设计本科生采用相同的调研补助费用额度标准;

2、低于报销额度的按实际票据金额报销,超过报销额度的只报额度标准金额;

3、学生京外调研费用只报销机票、火车(高铁)票、住宿费用;

4、待2021年学校批复实践教学经费后,视情况确定具体补助额度;

5、各毕业设组统一将本组有效报销票据于第14在教学周前,提交给学院教学办公室(办公楼319)王宇石老师。

学院号召各个专业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积极关注国内外相关设计竞赛,每年将相关竞赛信息发给教学管理办公室汇总,及时请学院增补进教师和学生的考核竞赛表中,并积极组织毕业设计成果参加该类竞赛,积极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