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0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院、部及有关部门:
科技成果奖的组织申报,是我校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科技成果奖的获得是学校科研水平与实力的重要体现,各单位在对本单位近年来取得的科技成果进行全面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应认真做好科技成果的整合以及奖励申报的组织与动员工作。
2010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项目应属于《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规定的奖励领域和范围,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行业。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智能化管理、计算机软件等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后进一步开发应用的国外先进技术和工艺;为行业服务的标准、规范、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技基础性研究成果;为支撑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服务的软科学研究成果;有组织有措施进行大规模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采用技术创新成果完成的重大工程项目。
本年度奖励申报项目的重点为:重大工程关键技术及新材料新工艺开发应用技术、建筑节能技术、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节地节材和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技术、节水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污水污泥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应用于行业且有良好应用前景的信息化技术等。
二、申报条件:
项目、项目主要完成单位和个人应满足《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规定的条件,且在知识产权等方面没有争议。因多个单项科技成果关联性强联合申报的项目必须经省级及以上有关管理部门做出整体性技术评审(评估、验收)。两个以上(含两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如第一完成单位放弃申报,在以书面形式作出说明的情况下可由第二完成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
国家级、部级项目要求验收1年以上,并提供应用证明;自行研发技术类项目要求经过部级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成果验收(评估)1年以上,并提供应用证明。其中:规划类项目需提供有关部门批准文件,并由使用单位提供相关材料;标准规范类项目需颁布实施1年以上,并提供宣贯情况与证明;建筑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以及相关软件类项目要求通过验收6个月以上,并提供软件测试报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申报:
1、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
2、同时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奖的(应择一推荐);
3、不符合华夏奖奖励范围和条件的;
4、项目未通过验收(评估)或验收(评估)不满一年(软件类六个月)的;
5、推荐书及其附件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填写的。
三、申报材料要求
2010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网络系统申报,申报人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华夏奖励推荐系统平台:http//www.cstcmoc.org.cnhttp://stc.chinagb.net,具体操作详见网络推荐系统使用说明。
1、《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分为主件和附件,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请按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所提交的推荐书电子版和书面版应一致。
2、规划类项目的规划图不录入系统。
3、为了能够更准确的评价申报成果,推荐单位意见由申报人根据项目技术创新点、科学技术水平、促进行业科技进步作用、应用情况等,写明推荐理由和建议等级。校科技处负责审核,确认材料属实后加盖单位公章。
4、科技处将严格按照《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推荐项目条件的要求,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确保推荐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四、推奖项目授奖单位及授奖人数限额:
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必须对项目做出实质性贡献,每个项目授奖单位、授奖人限额为:
 
 
奖励等级
主要完成单位数
主要完成人数
特等
12
20
一等
10
15
二等
8
12
三等
5
8


      
五、推荐材料的报送及截止日期

推荐材料包括《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及附件(2010版,见附件1)。书面材料同电子版(光盘)一并报送,且推荐书的网上填报、报送的电子版和书面材料必须一致。规划类项目的规划图在网上推荐时不录入系统。书面材料包括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书及附件一式4份(其中盖章原件一份),电子版(光盘)一份。规划类项目的书面推荐材料另附规划图。
推荐材料请于54日(周二)之前提交科技处基地与成果奖励管理办公室(办公楼216房间)。
 
联系人:陈韬   68322577   chentao@bucea.edu.cn
网络技术咨询联系人(华夏奖励办公室):
陈芒芒 010-88585610809
尤平午 13718162838
 
附件:
1、《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3、《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修订版)
                            
                                                                                       科技处
                                                            年三月十六日